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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制度

發布時間: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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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實訓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金年会實踐教學基地管理規定(試行)》(九州教〔2013〕19号)等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實訓室安全管理,強化師生實驗實訓室安全責任意識,增強安全防護能力,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确保師生員工生命與國家财産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範圍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進入實驗實訓室學習、工作的師生員工。

二、工作責任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相關制度的建立與監督執行,對全校實驗實訓室安全準入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2.學校建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各教學單位每年組織新生及新進實驗實訓室的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進行培訓與考核後,方能進入實驗實訓室開展實驗實訓活動

3.教務處、後勤保衛處負責組織開展校層面的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與培訓,通過專題網站、新媒體、宣傳展闆等形式進行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同時,對各教學單位實驗實訓室安全負責人、各實驗實訓室安全責任人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

4.各教學單位負責根據本單位學科特點,對師生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并監督本單位相關教師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

5.各教學單位和實驗實訓場所安全責任人需對管理人員及實驗實訓指導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并監督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到實驗實訓場所進行開放實驗實訓的學生,由所在實驗實訓場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未通過教育培訓掌握合格實驗實訓安全知識的師生,不得進入實驗實訓室。

6.實驗實訓課指導教師需在首次課上對上課學生進行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宣講,并于每次實驗實訓課前強調實驗實訓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注意事項,對實驗實訓過程中學生的安全操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7.實驗實訓指導教師需結合學生可能面對的具體危險要素,對所指導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重點培訓,并在實驗過程中進行監督、指導。

8.進入實驗實訓室學習工作的人員需樹立個人安全意識,主動學習安全知識、注意安全行為,對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負責。

9.各教學單位需定期對本單位實驗實訓室安全培訓與準入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10.各種實驗實訓室安全教育與培訓活動均需做好培訓記錄存檔工作。

三、培訓内容

1.國家與地方關于實驗實訓室安全與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标準規定以及學校、各教學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2.實驗實訓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3.實驗實訓室防火、防盜、用電安全、消防知識等安全知識;

4.根據專業特點需要掌握的安全知識:如涉及危化品和有毒有害氣體實驗安全知識、高電壓安全知識、機械安全知識等;

5.實驗實訓室(實驗過程)重點危險因素分析與應對;

6.實驗實訓室急救知識與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四、考核與獎懲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各教學單位實驗實訓室安全培訓與準入制度實施情況及培訓記錄進行檢查;對于開展較好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經費支持。

2.不按要求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師生,不得進入實驗實訓室開展任何實驗實訓工作。

3.一旦發生實驗實訓室安全責任事故,将倒查安全教育培訓責任落實情況。根據事故原因認定情況追究未履行相關安全教育培訓責任人員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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